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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浏览次数:2851   发布时间:2024-05-31

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激发企业在标准、技术、服务及管理互动发展方面的创新活力,培育一批以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先导型、创新型标杆企业,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根据《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试行)》(国市监标创规〔2023〕4号)和《安徽省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皖市监函〔20234141号)相关规定,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4年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申报工作。

一、申请方式

(一)企业对照标准创新型企业(初级)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创新型企业(中级)认定指标体系、标准创新型企业(高级)认定指标体系进行自评估。其中,标准创新型企业(中级)认定指标体系以及安徽省“特色化指标”详见附件。

(二)企业按住所地原则在标准创新型企业全国统一信息平台(https://www.esib.org.cn/)进行标准创新型企业申请。

(三)企业注册登录信息平台后,选择申请标准创新型企业级别,根据相应级别认定指标体系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首次申请标准创新型企业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对应选择申报标准创新型企业的级别。企业后续申请认定时,应当按照梯度培育原则,逐级进行申报。

二、申请时间(2024年)

申请级别

申请时间

初级

企业可选择任意时间在标准创新型企业信息平台进行填报

中级

企业于2024年7月15日前登录标准创新型企业信息平台完成申请。

高级

企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在信息平台设置的申报开放时间进行填报,原则上每年下半年开展标准创新型企业(高级)申报工作。

三、申报评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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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安徽省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试行).pdf

标准创新型企业(中级)认定指标体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