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简称省政府质量奖)是安徽省人民政府授予安徽省内质量领域的各类组织和个人最高荣誉,包括省政府质量奖和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每2年评选1次。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包括组织和个人申报,市政府(或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省属企业和央企驻皖单位报送省国资委)推荐两个程序。
(一)申报:申报组织和个人应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市政府(或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省属企业和央企驻皖单位报送省国资委)。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实证材料一式两份)、电子 U 盘(含所 有材料)一式两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二)推荐:市政府(或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级行业主 管部门(省属企业和央企驻皖单位由省国资委审核推荐)收到材 料后,在申报推荐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报至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