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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企业,这些“质量提升相关政策”与你有关!

浏览次数:669   发布时间:2022-04-08


县区

质量政策

政策依据

发布时间

合肥市

1.其中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合肥市政府质量奖分别给予150万元、120万元、100万元、60万元一次性奖补。

2.对获得市长质量奖金奖、市长质量奖银奖的组织,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奖牌,分别给予每家获奖组织100万元、20万元奖金。

1.《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2.《合肥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1.2021.06.17

2.2021.6.10(效期5年)

高新区

鼓励企业质量品牌建设。对当年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安徽省人民政府 质量奖提名奖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0 万元、50 万元、50 万元、20 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市场监管局)

《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

2022.1.1(效期2年)

经开区

鼓励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对获得国家、省级标准贡献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对省、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通过验收并获优秀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

?对主持起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对参与起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排名前三位)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对当年取得国际商标注册证书的,按每件5000元标准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万元。

对新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新获批地理标志产品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驰名商标、省级商标品牌示范、专业商标品牌基地骨干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2021.09.07(效期2年)

包河区

推动企业品牌质量建设。对新认定为安徽工业精品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安徽省新产品,每个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对新认定为安徽省质量奖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为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区经信局)

建筑类企业获市政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给予20万元奖补。(执行部门:区住建局)

《包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2021.11.12(效期2年)

庐阳区

新获得全国质量标杆、全国质量信得过班组、合肥市质量管理小组一等奖、合肥市质量信得过班组一等奖、合肥市质量标杆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质量管理团队15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区经信局)

《2021年合肥庐阳区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2021.05.06(效期1年)

瑶海区

5.品牌及质量奖励。

(1)支持企业品牌建设。当年新引入或新确定为安徽工业精品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新引入或新确定为市级品牌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安徽省新产品,每个给予5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对当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定),给予 20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区经信局、区市监局)

(2)支持企业提升质量。对当年获得安徽省政府质量奖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合肥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安徽省卓越绩效奖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当年获得区政府质量奖金奖、区政府质量奖银奖的组织,分别给予每家获奖组织30万元、10万元奖金(不进行重复奖励)。(执行部门:区市监局)

(4)支持企业标准化建设。对主持制定地方、行业、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企业给予2万元、5万元、2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区市监局)

《合肥市瑶海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2022年1月1日(1年

肥东县

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 人民政府质量奖、合肥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给予最高 7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得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给子10 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肥东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2021.11.18(效期2年)

肥西县

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安徽省政府质量奖、安徽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合肥市市长质量奖金奖、银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肥西县县长质量奖金奖、银奖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肥西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2021.08.19(效期2年)

长丰县

对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补助。

对企业获得安徽省皖美品牌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首次获得长丰县县长质量奖的奖励企业40万元,获评提名奖的奖励企业10万元。

对首次获得合肥市市长质量奖金奖、银奖的企业,在市奖励基础上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长丰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2022.03.19(效期3年)

庐江县

新获得“国际QC 小组”、全国质量标杆、全国质量信得过班组、“国家级四星级现场” 、合肥市质量管理小组一等奖、合肥市质量信得过班组一等奖、合肥市质量标杆、合肥市五星级现场、合 肥市四星级现场的工业企业,分别给子质量管理团队 20 万元、20万元、20万元:15万元、5万元、5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2021年庐江县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2021.07.24(效期2年)

巢湖市

6.支持企业创新振兴产品质量

对新评定的安徽省新产品,一个新产品给予企业5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新评定为安徽工业精品且未获得省、合肥市奖励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为合肥市级品牌建设培育的企业,给予企业质量管理团队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际QC小组”、“全国质量信得过班组”、安徽省级质量管理小组一等技术成果、合肥市级质量管理小组一等技术成果、合肥市级五星级工业企业现场管理评价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质量管理团队2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安徽省政府质量奖、合肥市市长质量奖、巢湖市政府质量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20万元奖励。获得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补。对新获得农产品“三品”(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安全质量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3万元奖励。

《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2021.1.1(3年)